多家发行人被罚,有你熟悉的吗?
- 编辑:admin - 点击数:828多家发行人被罚,有你熟悉的吗?
今日,多家发行人和相关人员被处罚,包括:张家界天门旅游、重庆迪马股份、重庆中科控股、中民投租赁、中荆投资、苏州恒澄和遵义鑫晟。从具体处罚原因来看,有的涉及发行,有的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其他则涉及存续期信息披露。
一、发行方面
本次被处罚的发行主体和人员涉及的企业分别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均为民企。
其实在以往关于发行处罚的案例中,基本以城投为主,民企很少,然而是否民企就不会涉及发行方面的问题,比如结构化之类的,其实并不是。民企处罚案例少,主要是民企能够成功发行债券的不多。接下来,我们加来看一下这两家发行阶段具体存在哪些问题。
(一)重庆迪马股份
本次处罚涉及的债券为21迪马01。在发行阶段,上海挚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泸州银行认购。其中上海挚新在认购阶段与发行人私下签订协议,以房地产项目进行增信,同时以财务顾问费的形式向上海挚新支付补偿收益。
很多发行阶段存在问题的案例中,额外增信的情况不多,但是财务顾问费却是比较主流的方式之一。
(二)中民投租赁
本次处罚涉及的债券为18中租一和18中租二。在发行过程中,存在非市场化发行的问题,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等问题,看起来比较像结构化。
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募集资金问题涉及的主体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债券为24天门02,其中1.25亿元资金未按照约定使用。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在违规使用后,重新归集到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其实,对于存在问题的事项,还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即使进行调整,即便最后还是被处罚了。
笔者相信,越早对现有的问题进行纠正,处罚措施相对会更轻,千万别存在侥幸心理或者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三、信息披露方面

本次被处罚的发行主体和人员涉及的企业分别为: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遵义鑫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民企),3家国企和1家民企。
(一)中荆投资
本次存在的行为主要涉及2022年和2023年财务报告的更正,导致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具体指出,2022年现金流量金额、2023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的调整额度,估计因为是调整额度太大。此外,总资产、总负责、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等多项指标涉及调整。
(二)苏州恒澄
与中荆投资投资类似,同样是年报更正,导致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的问题。主要为2023年度年报更正,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幅度更正。
(三)遵义鑫晟
因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信息,并处罚。主要为2022年报、2023年中报和2023年年报存在债务逾期,但是没有及时披露。
其实,实务中,出现非标等债务逾期,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过。对于类似情形,最起码得提前和当地监管、交易所进行预沟通,至于是否进行公告,还是在年报、中报中进行披露,及时汇报了,最起码会好很多,正常被处罚的可能性很低。
(四)重庆中科控股
与遵义鑫晟类似,也是因为债务逾期未及时公告,导致被出具警示函。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民营企业,发行人目前存量债券只有一只,为H17中科2,目前处于展期状态,结合证券代码,本期债券能否如期兑付,应该是有一定风险,希望能安全落地。
目前,国内信用债市场已经进入存量阶段,监管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用于对过去违法、违规行为的审视、追责。作为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应当予以重视,合法、合规才是王道。
如上,供参考。
关于对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赵朝阳、张宏兵、覃罗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罗韶颖、潘川、李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黄一峰、董志涛、陈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张贵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
关于对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
关于对遵义鑫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