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在浙江的形成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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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在浙江的形成与实践

二、在发展现代农业上,习近平同志针对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农业发展滞后并被忽视的问题,强调“无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无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到什么程度,农业的基础地位都不会变”(2003年1月13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抓住新世纪初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的机遇,顺应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趋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审时度势地作出了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重大决策,强调“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农业工业化和经济生态化理念为指导,以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005年1月7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大幅度提高农业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全面走上新型农业现代化的路子”(2007年1月18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是对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推动了浙江省农业现代化内涵的重大拓展、导向的重大提升和实践的重大创新。这些年来,浙江进一步强化农业在全局中的基础地位,以高效生态农业为目标模式,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果断打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畜牧业绿色发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渔业转型促治水、海上“一打三整治”、农业“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土壤污染防治等农业生态建设组合拳,不断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品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信息化、农产品电商化,农业市场竞争力迅速增强,实现了从资源小省向农业强省的跃升。2016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农业产业化组织突破5.5万家。

四、在促进农民增收上,习近平同志针对新世纪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强调“必须坚持富民为本、富民为先,切实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新阶段‘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3年1月13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继续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转移渠道”“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既要鼓励农民走出去,又要引导农民留下来,还要支持出去的农民回乡创业”(2006年3月23日在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并全面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这是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全面实践,是缩小社会群体收入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举措,推动了浙江省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这些年来,浙江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转变增收方式,不断拓宽增收渠道,着力挖掘增收潜力,逐渐形成了“以能人创业为先导,能人创业带动农民就业、农民就业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共创共富”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农民收入呈现水平高、速度快、差距小的特点。2016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6元,连续32年居全国省区第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年均增长12%;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为2.066,为全国各省区最小;11个地级市中有7个市城乡居民收入比值缩小到2以内,农民收入最高的嘉兴市和最低的丽水市比值为1.76,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五、在推动扶贫开发上,习近平同志针对当时欠发达地区发展滞后和仍有大量贫困人口的问题,提出“努力使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不能把贫困村、贫困人口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要求,强调“现代化建设不能留盲区死角,实现全面小康一个乡镇也不能掉队”(2003年1月13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把扶贫这件事扎扎实实做好。勿以善小而不为,虽然比例是小的,人口是少的,好像无关浙江省大局,错了,一个也不能少”(2007年1月23日在加快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现在的贫困问题不是块状贫困,而是星星点点的点状贫困,这要求我们扶贫工作观念要明晰,定位要准确,要做到因地制宜‘真扶贫,扶真贫’”(2003年1月20日在浙江“两会”期间参加省人大温州代表团讨论时的讲话),要求“欠发达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尽快改变落后面貌”(2003年1月13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主持制定了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部署实施了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山海协作、百亿帮扶致富建设等扶贫工程,亲自创立了结对帮扶制度。这是扶贫开发战略、路径、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对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户的深切关怀,为推进浙江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提前消除绝对贫困指明了前进方向、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年来,浙江牢固树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坚持把扶贫开发融入“四化同步”进程,坚持消除绝对贫困与减缓相对贫困并重、区域发展与群体增收并重、搬迁集聚与就地发展并重、造血扶贫与输血扶贫并重,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山海协作工程、山区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扶贫工程,扶贫开发取得历史性成就。2015年,全省家庭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26个欠发达县一次性摘帽;2016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达到10169元,与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缩小至2.25。

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博大精深,立意深远,视野广阔,内涵丰富,从宏观全局和历史进程,全面阐述了“三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深刻揭示了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关系变迁的一般规律和富民强国之路,提升了农村改革发展经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浙江将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围绕“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