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三详红楼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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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观点看来,倘是宁府罪重,与元妃的血统关系又隔了一层,给她的刺激不够大。改为荣府犯事,让贾赦闯祸,是最合理的人选,但究竟不过是她的伯父,又还不及贾政是她父亲,那才活活气死了她。而且如果仅只是贾赦扇子事发,贾政纯是被连累,好人坏人黑白分明,也较脑筋简单,不像现在贾政代甄家"窝藏赃物",可见正人君子为了情面,也会干出糊涂冒险的事来。因此分两个步骤改成荣为祸首,一层深似一层。
蛛丝马迹,可以看出第七十五回本来是贾珍收下甄家寄放财物──就尤氏与佩凤的对白中暗写南京来了两个人,贾珍陪同用饭,作为后文伏线。至于尤氏撞见甄家暗移家产到贾政处,这一节正如贾赦的扇子公案,也是后添的,按照此书最省事的改写方式,在回首加一段,只消在一回本稿本上加钉一叶。
第三十七回回首贾政放学差一节,也是用同样方式后加的。全抄本漏改,因此缺这一段,回首曾有一张黏贴的纸条,想是另人补抄这一段,后又失落。此本第六十四回贾敬丧事,就是贾赦贾政兄弟俩搀着贾母(第三页末行;第三页下,第一行)。此处三次提起"贾赦贾政"、"赦政",不可能是笔误,当是添写贾政外放之前的本子,所以贾政仍旧在家。
戚本第六十四回以贾贾珖代替贾赦贾政。庚本缺此回,己卯本也缺,庚本用己卯本抄配的这一回补上,此处是贾赦贾琏父子搀扶贾母。原因很明显,作者发现了全抄本此回的漏洞,贾政不在都中,不能在丧事中出现,因此改为贾贾珖。但是这样一来,主持贾敬丧事的贾赦倒反而靠边站了。由两个族侄孙搀着贾母吊侄儿的丧,也远不及两个儿子搀着亲切动人。于是又改为贾赦贾琏,儿子孙子搀着。但是俞平伯还是指出此处"贾赦贾琏"不大合适,想必因为贾琏这人物太没有份量。
因此第六十四回分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还有一处歧异,回末贾琏筹备娶尤二姐:
又买了两个小丫头。贾珍又给了一房家人,名叫鲍二,夫妻两口,预备二姐过去时服役。
──甲、乙同
又买了两个小丫鬟。只是府里家人不敢擅动,外头买人,又怕不知心腹,走漏了风声。忽然想起家人鲍二来,当初因和他女人偷情,被凤姐儿打闹了一阵,含羞吊死了。贾琏给了二百银子,叫他另娶一个。那鲍二向来却就和厨子多浑虫的媳妇多姑娘有一手儿,后来多浑虫酒痨死了,这多姑娘见鲍二手里从容了,便嫁了鲍二。况且这多姑娘原也合贾琏好的,此时都搬出外头住着。贾琏一时想起来,便叫了他两口儿到新房子里来,预备二姐儿过来时服侍。那鲍二两口子听见这个巧宗儿,如何不来呢?
──丙
第六十五回贾珍趁贾琏不在尤二姐处,夜访二尤,正与二姐三姐尤老娘谈话。
那鲍二来请安。贾珍便说:"你还是有良心的小子,所以叫你来伏侍。日后自有大用你之处,不可在外头吃酒生事,我自然赏你。倘或这里短了什么,你琏二爷事多,那里人杂,你只管去回我,我们弟兄不比别人。"鲍二答应道:"是,小的知道。若小的不尽心,除非不要这脑袋了。"贾珍点头说:"要你知道。"当下四人一处吃酒,……
一段对白的口吻,显然鲍二是贾珍的人──不然也根本不会特地进来请安,尤其在这亲密的场合──所以贾珍可以向他暗示这份家他自己也有份,也肯出钱维持,代守秘密有赏,将来还要提拔他。
第六十四回甲乙写鲍二是贾珍的仆人,显然是正确的。第六十四回丙改鲍二是贾琏的仆人,当然是因为第四十六回已经有鲍二夫妇,是荣府家人,鲍二家的私通贾琏,被凤姐捉奸,羞愤自杀了。所以此处把贾琏的又一情妇多姑娘捏合给鲍二续弦。第六十五回并没有连带改,回内鲍二之妻仍旧是"鲍二家的","鲍二女人",不称多姑娘。
贾敬丧事,搀扶贾母的人由赦、政改、珖,再改赦、琏,显然是作者自改,可见第六十四回丙虽然是抄配的,也可靠,解释鲍二夫妇的这一大段也是作者自改的。第二十一回描写多姑娘的妖媚淫荡,批注:"总为后文宝玉一篇作引"(庚、戚本)。贾琏与多姑娘幽会,庚本又有眉批:"此段系书中情之瑕疵,写为阿凤生日泼醋回及夭风流宝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线千里外之笔也。丁亥夏,畸笏叟。"换句话说,此段透露贾琏惯会偷家人媳妇,埋伏下第四十四回凤姐泼醋,又伏下第七十七回宝玉探晴雯,遇见晴雯的表嫂,厨子多浑虫之妻灯姑娘。前引"后文宝玉一篇"是指第七十七回,"灯姑娘"也就是多姑娘。"灯姑娘"这名字的由来,大概是"金瓶梅"所谓"灯人儿",美貌的人物,像灯笼上画的。比较费解,不如"多姑娘"用她夫家的姓,容易记忆,而又俏皮。
写第六十四回甲乙的时候,显然第四十四回还不存在。第四十三、四十四回写凤姐生日那天,宝玉私自出城祭金钏儿,凤姐酒后泼醋,误打平儿,宝玉得有机会安慰平儿,这两回结构严密,是个不可分的整体,原来是后添的。加上了这两回之后,才改第六十四回,给丧妻的鲍二配上第二十一回的多姑娘,在这里是寡妇了,多浑虫已死。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浑虫还在世,不过他妻子还用旧名灯姑娘。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那是第五十八回的事,在清明前,贾敬死了才回来奔丧,死的时候天气炎热,当是初夏。贾琏服中偷娶尤二姐,两个月后贾珍住在铁槛寺,当然是为了做佛事,百日未满(第六十五回),显然贾敬死后不到一个月就"偷娶",还是初夏。婚后半年有孕,误打胎后吞金自尽(第六十九回)。七日后下葬,正"年近岁逼"。下年春天起桃花社(第七十回),八月二日贾母生日(第七十一回),第七十五、七十六回过中秋节,第七十七回在中秋后不久,皇陵祭吊是去年春天,"前年"多算了一年,是早本时间过得快些。可见第七十七回写得很早。因此灯姑娘是原名。
第二十一回回末如下:
且听下回分解。收后淡雅之至。
正是:
淑女从来多抱怨娇妻自古便含酸(二语包尽古今万万世裙钗)
诗联是后加的,显然此回在诗联期──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原有的回末套语下,有句批语误入正文:"收后淡雅之至。"这条批一定很老,由朱批改为双行小字批注,传抄多次后又被误作正文。此回大概也是很早就有了的,一七五五年改写的时候将灯姑娘改名多姑娘。此后添写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泼醋,借用鲍二家的名字,当是为了三回后泼醋余波一句谐音妙语:第四十七回又一提鲍二家的,贾母误作赵二家的,鸳鸯纠正她,她说:"我那里记得抱着背着的?"
三详红楼梦(3)
泼醋回提前用了鲍二家的,因此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鲍二夫妇,因为鲍二家的已死。于是结果了多浑虫,将他老婆配给鲍二补漏洞,就用她的新名字多姑娘。这是第六十四回丙。第六十四回乙回末如下:
下回便见。正是:
只为同枝贪色欲致教连理起干戈
"下回便见"是例有的套语,下面的一对诗句是诗联期后加的,因此第六十四回乙是一七五五年定稿。改丙至早也在一七五五年后,距写第七十七回的时候很远,所以忘了多浑虫夫妇又还在探晴雯一场出现。
前面说过,泼醋回用第六十四回的鲍二家的,就为了三回后贾母的一句俏皮话:"我那里记得抱着背着的?"(第四十七回)第四十七回──至少回内这一段──显然是与泼醋二回同时写的。第四十七回改写过,因为回目与内容不符:"冷郎君惧祸走他乡",但是回内柳湘莲与宝玉在赖家谈话,湘莲告诉他"眼前我还要出门去走走,外头俇个三年五载再回来。"临别宝玉叮嘱:
"……只是你要远行,必须先告诉我一声,千万别悄悄的走了。"说着便滴下泪来。柳湘莲道:"自然要辞的,你只别和人说就是了。"
从赖家出来,才打了薛蟠,可见不是惧祸逃走,是本来要走的,至多提前动身。回末:
薛蟠在炕上痛骂柳湘莲,又命小厮们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薛姨妈禁住小厮们,只说柳湘莲一时酒后放肆,如今酒醒,后悔不及,害怕逃走了。薛蟠见如此说了,气方渐平。
惧祸逃走的话,是薛姨妈编造出来哄薛蟠的。"惧祸走他乡"显然是改写前的回目。为什么要改为原定计画旅行,理由很明显。惧祸逃走,后又巧遇薛蟠,打退路劫盗匪,救了薛蟠,迹近赎罪,否则回不了家,成了为自己打算。
庚本第四十八回回前附叶上总批:
题曰"柳湘莲走他乡",必谓写湘莲如何走,今却不写,反细写阿呆兄之游艺。了心却(了却心愿?)湘莲之分(份)内。走者而不细写其走,反写阿呆,不应走而写其走。文牵岐路,令人不识者如此。
这条总批横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柳湘莲自称"一贫如洗,家里是没有积聚的",书中也不止一次说他"萍浪迹",一定说走就走,决不会有什么事需要料理,怎么样"写湘莲如何走"、"细写其走"?难道写他张罗一笔旅费?也不会写上路情形,又不是"老残游记"。"细写其走"只能是指辞别宝玉。湘莲宝玉约定临走要来辞别,不会不别而行。湘莲宝玉那段谈话是在改写的时候加的,因为将惧祸改为原定出门旅行。因此这张回前附叶总批是在这两回定稿的时候批的。
前面说过,第十七、十八合回与第七十五回那两张回前附叶是各自与这两回的最初定稿俱来的。第四十七、四十八回的这一张,原来也是这两回改完了之后现批的。
庚本二十张回前附叶内,只有这三张没有书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此处"重评"是狭义的指再评。三张内第七十五回这一张有日期:一七五六年农历五月七日。至少这一张,我们知道它为什么不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书名,因为已经不是一七五四年"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的本子,而且批者不是脂砚,也不能算"三评石头记",因此留出空白,俟定名再填。
有这三张附叶的三回,内中两回埋伏贾赦的罪名,另一回将甄家寄存财物在贾珍处改为贾政处,埋伏下贾政的罪名,显然是三回同时改写,改去预言中的宁为祸首,而贾政的罪行是最后加的,不然元妃这一支还是被连累,比较软弱闪避。
三张无题扉页有一张有日期,一七五六年农历五月初,因此三张都是一七五六年初夏批的。
至于为什么相隔两年就要改变回前附叶格式,而几十年后补录的第二十一回的那一张反倒恪遵原有款式,那是因为那一张是另人补抄的,而这三张是脂评人手笔,所以注重本子先后的区别。
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泼醋,与第四十七回内插入的泼醋余波是同时写的;泼醋回用了鲍二家的,就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鲍二夫妇,于是有了第六十四回丙;第四十七、四十八回又与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同时定稿,第七十五回最后。因此以上七回都同时,按着上述的次序,第七十五回最后改。第六十四回丙是一七五五年后写的,而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誊清。所以这七回都是一七五六年春定稿。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这七回,各本几乎全无回内批。庚本只有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回各有一两条。此外甲辰本第三十、三十二回各有一条,不见得是脂批。
金钏儿之死,自第三十回起贯串这几回,末了第三十五回写她死后她的妹妹玉钏儿衔恨不理睬宝玉。我们现在知道第四十三、四十四回祭金钏带泼醋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写的全新的两回。这引起了一个问题:金钏儿这人物是否也是后添的?姑且假定金钏儿是后加的。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这七回,前四回有总批。庚本这种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总批都是一七五四年前的旧批──一七五四本废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所以没有总批,但是旧有的总批仍予保留。金钏儿是第三十、三十二这两回的一个重要人物,但是这两回的总批都没有提起她,因为作批的时候还没有这人物。
宝玉挨打后,一批批的人到怡红院去看他,独无史湘云,这很奇怪。如果是因为慰问宝玉没有她的戏,尽可以在跟贾母去的人中添她一个名字。尤其是挨打前她和宝玉最后一次见面,湘云劝他常会见做官的人,"谈谈世途经济的学问","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难道湘云还在跟他生气?
挨打养伤的这三回内湘云只出现过一次:第三十五回薛姨妈宝钗去探望宝玉,遇见贾母等也在那里。一同出来,"忽见史湘云平儿香菱等在山石边掐凤仙花呢,见了他们走来,都迎上来了。少顷出了园中,王夫人恐贾母乏了,便欲让至上房内坐。"
平儿香菱是贾琏薛蟠的妾侍,大概不便去看宝玉。湘云也不去,且忙着采凤仙花染指甲。贾母等随即在王夫人处用饭,桌上有湘云。宝玉想吃的荷叶汤做了来了,王夫人命玉钏儿送去,这才言归正传,回到挨打余波上。
直到第三十六回回末,湘云才回家去。宝玉挨打事件中,怎么她好像已经回去了,不在场?
第三十六回内王夫人与凤姐谈家务,薛姨妈宝钗黛玉都在场。凤姐讲起袭人还算是贾母房里的人,她的一两银子月费"还在老太太丫头分例上领"。
三详红楼梦(4)
王夫人想了半日,向凤姐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拏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也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就是了。"凤姐一一答应了,笑推薛姨妈道:"姨妈听见了?我素日说的话如何?今儿果然应了我的话。"薛姨妈道:"早就该如此。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王夫人含泪说道:"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下略)"
末句各本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与袭人的谈话中两次叫她"我的儿",第一次如下:
王夫人听了这话内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所以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下略)"
"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指袭人加了月费,与赵姨娘周姨娘同等待遇。这是第三十六回的事,还没发生。可见第三十六回原在第三十四回前面。
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这三回写宝玉挨打与挨打余波。第三十六回是湘云回家的一回。显然第三十六回原在这三回前面。换句话说,湘云回家之后宝玉才挨打。
第三十六回回末湘云回家,"众人送至二门前,宝玉还要往外送",句下批注:"每逢此时,就忘却严父,可知前云'为你们死也情愿'不假。"这条批指出一过了二门,再往外去就有遇见贾政的危险。
送湘云的局面倒正与挨打一幕开首相同。既然没有金钏儿这人,不会是听见金钏儿死讯后撞见贾政,而是送湘云去后撞见贾政。正值忠顺王府来人索取琪官──没有金钏儿,当然不是二罪俱发。贾政送客出去,宝玉万分焦急想讨救兵的时候,可能有耳聋的"老姆姆"瞎打岔,但是没有将"要紧"误作"跳井"的一段幽默的穿插。当然也没有贾环告密,火上加油。──今本琪官失踪的故事叙述极简,可能经过删节。──
养伤期间,没有玉钏儿尝汤的事。第三十七回是全抄本的,没有贾政外放一节。第三十六回还在第三十三回前面;回首没有贾母借口宝玉要多养息几个月,又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能见外人,不放他出去。这一段大概是原有的,本来在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回内。有了这一节,第三十七回开首宝玉终日在园中游荡,不必贾政出门,理由也够充足了。起诗社,发现缺少湘云,派人去接,因此早本的挨打事件嵌在湘云一去一来之间。
宝玉要送湘云出二门,句下那条批注已经是加金钏后的新批,但是里面引的宝玉的话:"为你们死也情愿",今本并无此语。最近似的是第三十四回黛玉来探问伤势:
……抽抽噎噎的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宝玉听说,便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
这次黛玉来的时候宝玉正在昏睡。
这里宝玉昏昏默默,只见蒋玉菡走了进来,诉说忠顺府拏他之事,一时又见金钏儿进来,哭说为他投井之故。宝玉半梦半醒,都不在意,忽又觉有人推他,恍恍惚惚,听得有人悲泣之声。宝玉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不是别人,却是林黛玉。
"为你们死也情愿",当然是他在梦中对蒋玉菡金钏儿说的。改为同一场他向黛玉说"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是表示宝黛二人相知之深。梦中对蒋玉菡金钏儿毫无反应,也更逼真,更像梦境。
己卯本此回回末有:
红楼梦第三十四回终
可见在书名"红楼梦"时期──一七五四本前,约在一七五○初叶──此回已定稿,上述的一段已经改写过了。加金钏儿这人物还在"红楼梦"期前,大概是在书名"金陵十二钗"前的十载五次增删中。所以改写挨打一场的时候,"老嬷嬷"仍作"老姆姆",而明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中已经有玉钏儿尝荷叶汤:
小叶荷羹玉手将,诒他无味要他尝。碗边误落唇红印,便觉新添异样香。
第三十七回诗社取别号,李纨建议宝玉仍用"绛洞花王"旧号,批:"妙极,又点前文。通部中从头至末,前文已过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怀,得便一点;未来者恐来之突然,或先伏一线,皆行文之妙诀也。"关于绛洞花王的前文显已删去。此回宝玉改用怡红公字别号,但是下一回宝玉选择诗题,又署"绛"字。(庚本第八七八页)
海棠社二回显然是早本原有的,回内宝玉仍用绛洞花王笔名。此后改写,第三十七回添写李纨宝玉对白,宝玉不要绛洞花王旧号,改用怡红公子。下一回那"绛"字是漏网之鱼。批李纨宝玉的对白"又点前文",是改写后批的,但是作批后,关于绛洞花王的前文全都删了,可见这两回改写得很早,原文之老可想而知。海棠社二回上接挨打,挨打事件中很早就插入金钏儿之死。原有的挨打与挨打余波更早了,连着海棠社二回,大概是此书最初就有的一个基层。
第三十二回回末与下一回回首后来又改过一次,因此这两回间的过渡有甲乙二种。全抄本是甲,比他本早。第三十二回回末宝钗捐助新衣供金钏儿装殓:
一时宝钗取了衣服回来,只见宝玉在王夫人旁(庚本作"傍边")坐着垂泪,王夫人正在说话(庚本作"说他"),因见宝钗来了,却掩口不说了。宝钗见此景况,察言观色,早知觉了八分。于是将衣服交割明白,王夫人将他母亲叫来拿了去。宝钗宝玉都各自散了。惟有宝玉一心烦恼,信步不知何往(他本缺这三句),且听下回分解。(庚本作"再看下回便知"。)
──全抄本
下一回回首此本较简:
却说宝玉茫然不知何从,背着手低头一面感叹,一面慢慢的走着,信步来至厅上,……
他本如下:
却说王夫人唤他母亲上来,拿几件簪环,当面赏与,又吩咐请几众僧人念经超度。他母亲磕头谢了出去。原来宝玉会过雨村回来,听见了便知金钏儿含羞赌气自尽,心中早又五内摧伤,进来被王夫人数落教训,也无可说。见宝钗进来,方得便出来,茫然不知何往。(下同)……
三详红楼梦(5)
全抄本第三十二回回末宝玉宝钗"各自散了。惟有宝玉一心烦恼,信步不知何往,"两句间的接生硬而乏,叙事却是合理的。宝玉固然是趁此溜出来,也需要避免见金钏儿的母亲。宝钗也应当走开,免得要人家磕头谢她赏衣服。两人一同出来,也应当各自走散,因为宝钗知道王夫人为了这事责骂他──尽管她只听见王夫人"正在说话",可见声气如常,是贵妇有涵养,谨慎惯了。但是后来又嫌太含蓄隐晦,所以"说话"改为"说他"。──这时候宝钗不便跟他谈话,否则很窘,而且他心里正难受。
他本删掉回末这几句,提前截断,下一回回首王夫人除了衣服之外又赏首饰装殓,代做佛事超度,周到得多。接写宝玉出来,没提宝钗──想必也只再略坐了坐,金钏儿的母亲还没来就走了,但是避免与宝玉同行──补叙宝玉会见雨村回来,听见金钏儿死讯,进来又被王夫人数落。原文这一段经过与宝玉的心情全用暗写,比较经济、现代化。
第十九回有一处也与此处的改写如出一辙:宝玉要去东府看戏,"才要去时,忽又有贾妃赐出糖蒸酥酪来,宝玉想上次袭人喜吃此物,便命留与袭人了,自己回过贾母,过去看戏。"全抄本没有贾妃赐酪这一段,后文宝玉从东府溜出来,去花家找袭人:
宝玉笑道:"你就家去才好呢,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
直到后文宝玉房里的丫头阻止李嬷嬷吃酥酪:"那是说了给袭人留着的",读者才知道是酥酪,极经济流利自然,干净俐落。此处庚、戚、己卯本都有批注:"过下无痕"。想必是改写前的旧批,否则早先明叙把酥酪留给袭人,此刻再提,接写酥酪事件,十分平凡,似不能称"过下无痕",也就是说接得天衣无缝。
他本插入元妃赐酪一节,预先解释,手法较陈旧,但是"糖蒸酥酪"想必是满人新年的吃食,所以句下批注:"总是新春妙景"。又一点元妃,关照上文省亲。与第三十二、三十三回间的过渡一样,都是改文较周密,而不及原文的技巧现代化。想必在那草创的时代顾虑到读者不懂,也许是脂砚等跟不上,或是他们怕读者跟不上。
第三十至三十五回有关金钏儿之死的六回内,共只四条可靠的脂批,一条是批挨打一场王夫人劝阻(第三十三回),一条是批宝玉命晴雯送手帕给黛玉(第三十四回),还有两条批傅秋芳家里的女仆来见宝玉(第三十五回)。这都是加金钏儿的时候将挨打与挨打余波拆开重排过,部份原文连着批语一同保留了下来。晴雯送帕,黛玉题帕与傅秋芳都是原有的。当然接见傅家女仆一场,宝玉心不在焉泼汤烫了手,端着碗的丫头不会是玉钏儿──有了金钏儿才有玉钏儿。
傅秋芳已经二十一二岁了──全抄本。因为"一二"二字写得太挤,各本误作二十三岁。比十三岁的宝玉大八九岁,她哥哥无论怎样妄想高攀,也没希望聘给宝玉。但是在一七五四本前,第二十五回宝玉比今本大两岁(全抄本),第三十五回也还是这一年。
更早的本子上宝黛的年纪还要大。第三回全抄本多出三句,凤姐"问妹妹几岁了。黛玉答道:'十三岁了。'又问道:'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我先以为是有人妄改。但是看了这几个脂本之后的结论,除了有书主或书商为省抄写费删去一大段楔子,从来没人擅改,至多代加"下回分解",为求一致化。显然黛玉初来的时候本是十三岁。第二回介绍黛玉出场,今本改为五岁,第三回删去黛玉的回答,让凤姐连问几句,略去答话,也更生动自然。全抄本此处漏删这三句。
早本白日梦的成份较多,所以能容许一二十岁的宝玉住在大观园里,万红丛中一点绿。越写下去越觉不妥,惟有将宝黛的年龄一次次减低。中国人的伊甸园是儿童乐园。个人唯一抵制的方法是早熟。因此宝黛初见面的时候一个才六七岁,一个五六岁,而在赋体描写中都是十几岁的人的状貌──早本遗迹。
挨打属于此书基层早本,养伤期间接见傅家来人,宝玉大约十七八、十八九岁,比傅秋芳小不了多少。
贾母与薛姨妈母女在园中遇见湘云香菱平儿采凤仙花,同去王夫人处歇息,就在那里开饭,这一段也是原有的,不过是在宝玉挨打之前,湘云还没回家。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一节内有湘云,本来也是挨打前的事。原文可能就是那次在王夫人处摆饭,饭后贾母回房,王夫人当着薛姨妈母女与湘云,问凤姐家务事,提起袭人的月费,吩咐此后加倍,改由她这里拨给──袭人"渐入金屋"。湘云听了,便去拉黛玉一同去贺袭人,却撞见宝玉午睡,宝钗独坐床上绣鸳鸯。
今本作黛玉与薛姨妈母女在王夫人处吃西瓜,听见王夫人凤姐谈袭人,因此黛玉去拉湘云往贺。
湘云自绣鸳鸯一段后,直到回末才再出现,辞别返家。插入金钏儿之死的时候,有湘云的这两场──游园后吃饭,饭后王夫人凤姐谈袭人事,湘云拉黛玉往贺,撞见绣鸳鸯;湘云回家──分成三段安插在挨打后,因此三段都与挨打毫无关系,使湘云对宝玉显得冷漠,简直像是怪他不听她多结交正经人的忠告,自食其果。
金钏儿这后期人物个性复杂,性感大胆,富于挑拨性,而又有烈性,却写得十分经济,闯祸前只出现过三次,在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九回,都是寥寥几笔。
全抄本与甲戌本的第二十五回都来自一七五四本,但是二者之间也有歧异。贾环抄经一段,全抄本只有金钏儿彩云两个丫头:
那贾环便拿腔做势的坐在炕上抄写,一时又叫彩云倒茶,一时又叫金钏儿剪蜡花。众丫环素日原厌恶他,只有彩云还和他合的来,倒了一杯茶递与他,因见王夫人和人说话,他便悄悄向贾环说:"你安分些罢,何苦讨这个厌那个厌的。"贾环道:"我也知道了,你别哄我。如今你和宝玉好,把我不大理论,我也看出来了。"彩云道:"没良心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下文宝玉在王子腾家吃了酒回来了,在炕上躺在王夫人身后,与彩霞说笑:
只见彩霞淡淡的不大答理,两眼只向贾环处看。宝玉便拉他的手笑道:"好姐姐你也理我理儿,"一面说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内放。彩霞不肯,便说:"再闹我就嚷了。"
这彩霞分明就是上一段的彩云。为什么改名彩霞?拿另一个一七五四本此回一比就知道了:
……一会叫彩云倒茶来,一时又叫玉钏儿来剪剪灯花,一时又叫金钏儿挡了灯影。众丫头们素日厌恶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还和他合的来,倒了一钟茶递与他,……彩霞咬着嘴唇向贾环头上戳了一指头,说道:"没良心的!才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三详红楼梦(6)
──甲戌本
这情况,显然是全抄本漏改此段一七五四本添写的几处:除了加了个生动的手势之外,主要是添出玉钏儿与彩霞二人。叫彩云倒茶,却是彩霞给他倒了茶来,具体的表现出别的丫头们"都不答理"。戚本此处作
……一时又叫彩霞倒杯茶来,一时又叫玉钏儿来剪剪蜡花,一时又说金钏儿挡了灯影。众丫头们素日厌恶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还和他合的来,倒了一杯茶递与他,……
大致已经照改,但是戚本的近代编辑没看懂"叫彩云"倒茶而是彩霞倒了来,这其间的暗写,所以把"彩云"改彩霞,变成原是叫彩霞倒茶。
前引宝玉彩霞一段,全抄本已经照一七五四本改了"彩霞",但是贾环抄经一段还纯粹是一七五四本前的原文,所以与贾环低声谈话的仍旧是"彩云"。全抄本此回是早本"红楼梦"依照一七五四本抽换的,有遗漏。因此书名"红楼梦"时期已经有了金钏儿。加金钏儿是在"红楼梦"时期或更早,这是个旁证。
第二十三回回末的"且听下回分解"句下有一对诗句,可见此回是在一七五五年诗联期改写的,因此宝玉的年龄已经改小了──他的四首即事诗是"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
回内金钏儿宝玉一段如下:
金钏一把拉住宝玉,悄悄的笑道:"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彩云连忙一把推开金钏,笑道:"人家心里正不自在,你还奚落他。趁这会子喜欢,快进去罢。"
带写彩云,与金钏儿作对照。第三十九回宝玉探春评彩云为"老实人","外头老实,心里有数儿,……凡百一应事都是他提着太太行。连老爷在家出外去一应大小事他都知道。"此回写彩云正是老实而干练,连贾政的情绪都留心到了。王夫人最得力的丫头彩云与贾环恋爱,一七五四本改为彩霞。此处仍作"彩云",因此前面引的这一段还是一七五四年前的文字,当是加金钏儿的时候追加的。介绍金钏儿出场。
第二十九回极老,回内巧姐儿大姐儿还是两个人,珍珠、鹦哥仍旧是贾母的丫头,还没给宝黛,改名袭人紫鹃。
回内清虚观打醮,王夫人不去看戏,凤姐儿带着自己的丫头,"并王夫人的两个丫头,也要跟了凤姐儿去的,是金钏儿彩云",在跟去的婢女花名册上特别突出,显得她们有胆子有地位。彩云仍作"彩云",显然这一句也是一七五四本前补加的。加金钏儿的时候,同时在以上三回安下根,使我们对她已经有了个印象。
祭钏泼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春新写的。书中添上金钏儿这人物,却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红楼梦"期前,大约一七四○年间。换句话说,写了金钏儿之死,至少七八年后才写祭金钏。为什么中间隔了这么久?
我在"初详红楼梦"里分析全抄本这句异文:"晴雯(他本作"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了"(第二十四回),也考虑到此处"晴雯"是"檀云"笔误,因为"雯""云"相差不远,再不然就是抄手见檀云名字陌生,妄改"晴雯"。其实这都是过虑,这些脂本的笔误都是一望而知是错字,抄手决不会费心思揣测,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会自作主张代改。
当然原文是"晴雯",否则此处宝玉叫人倒茶,袭人麝月秋纹碧痕,连几个做粗活的丫头不在侧的原因都一一解释过了,独有晴雯没有交代。去替母亲拜寿的如果不是晴雯,那么晴雯到哪里去了?
第三十三回贾环向贾政解释他为什么乱跑:"只因从那井边一过,那井里淹死了一个丫头,我看见人头这样大,身子这样粗,泡的实在可怕,所以才赶着跑了过来。"金钏儿被母亲领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内,显然父母是荣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儿"酒令,探春抽的签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显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儿,平郡王纳尔苏的福晋。可见第六十三回写得极早。回内林之孝家的来查夜,反对宝玉叫"这几位大姑娘(*╹▽╹*)们"的名字:"虽然在这里,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
袭人晴雯都笑说:"这可别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还姐姐不离口,不过顽的时候叫一声半声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这才好呢,……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猫儿狗儿……"
袭人晴雯都是贾母给宝玉的,袭人又改在王夫人处领月费,算王夫人房里的人,这一席话当然是指她们俩。袭人不是"家生子儿",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陈人",荣府旧仆的子孙。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红玉讲起丫头们按等级领赏:"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众人倒捧着他去。"晴雯的父母职位相当高。
原先晴雯并不是孤儿,十岁卖到赖大家,被赖嬷嬷"孝敬了贾母使唤"。她的出身与金钏儿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较高。同是涉嫌引诱宝玉,被逐后一定也是羞愤自杀,因为倘是病死的,病中环境不够凄惨,就也没有探晴雯那样动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与下场改为现在这样,檀云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亲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个漏网之鱼。此后檀云这名字还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现过。第三十四回袭人去见王夫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守护重伤的宝玉。挨打插入金钏儿事件后改写此回,顺便在宝玉房中婢女花名册上添了个檀云,照应前文,两次都是晴雯金钏儿分裂为二人的当口。
此外只有第五十二回有檀云。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补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见檀云这名字与晴雯的故事关系之深。回内晴雯病中宝玉夜间不让她挪出暖阁去,自己睡在外床,薰笼搬到暖阁前,麝月睡在薰笼上。早上麝月怕老嬷嬷们担忧传染,主张先把薰笼搬开。"麝月先叫进小丫头子们来收拾妥了,才命秋纹檀云等进来,一同伏侍宝玉梳洗毕。"晴雯补裘想必是晴雯金钏儿分道扬镳后的新发展,所以又一提檀云,表示确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现找了个名字来作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只是第三十一回与袭人冲突,恃宠撕扇;发现绣春囊后有人进谗,被逐自尽。
金钏儿这人物是从晴雯脱化出来的。她们俩的悲剧像音乐上同一主题而曲调有变化,更加深了此书反礼教的一面。
金钏儿死后本来没有祭奠,因为已经有了祭晴雯,祭金钏犯重。但是酝酿多年之后,终于又添写祭钏一回,情调完全不同,精彩万分。
金钏儿嘲宝玉一场,庚本夹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对白:"活像。活现。""有是事,有是人"这句的语气听上去像是此人只在书中出现这一次。在实生活里,这人后来不会是自杀的。金钏儿的下场本来属于另一个姿态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场改了,羞愤自杀的下场就等再找到一个合适的个性作根据,人与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来。此处借用这人的一件小事介绍金钏儿出场,十分醒目。
三详红楼梦(7)
金钏儿的故事的形成,充分显示此书是创作,不是根据事实的自传性小说。此外还有麝月──第二十回写正月里丫头们都去赌钱了,宝玉晚饭后回来,只有麝月一个人在看家。宝玉问她为什么不去。
麝月道:"都顽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
庚本夹批:"正文。"这就是说,这是麝月的正文。眉批:"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丁亥夏,畸笏。"显然麝月实有其人,是作者收房的丫头,曹雪芹故后四五年,她跟着曹家长辈畸笏住。
回内宝玉替她篦头消磨时间,被晴雯撞见。明义"题红楼梦"诗廿首中有两首与今本情节不同,内中第八首如下:
帘栊悄悄控金,不识多人何处游。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书名"红楼梦"期的抄本中,是替红玉篦头──"篦头"不能入诗。
周汝昌认为这首诗还是写麝月。"按'小红'一词,乃借用泛名,与红楼梦中丫鬟林红玉通称小红者无涉。'小红'似始见于刘梦得文集卷第十'窦夔州见寄寒食日忆故姬小红吹笙因和之'诗题,后来被借用,如大家习知的姜夔'小红低唱我吹箫'这一句诗,实亦暗用刘禹锡诗题中事,并非范成大赠他的青衣真个叫做小红,元人笔记所纪,也大类痴人说梦。与明义交游唱和的永忠,其延芬室稿(乾隆四十四年卷)戏题嬉春古意册(敦诚四松堂集卷三有文为此册题记)绝句之七云:'扫眉才子校书家,邺架亲拈当五车;低和紫箫吹澈曲,小红又泼雨前茶。'即借名泛义的用法。又如同时人钱泳履园丛话'谭诗'类所引马药庵赠婢改子诗第三首云:'多谢小红真解事,金筒玉碗许频餐。'亦正同其例。"(周汝昌着"红楼梦新证"第一○六九页)
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刚巧他房里的丫头都不在,晴雯是她母亲生日接了出去。第二十六回小丫头佳蕙代红玉不平,因为宝玉病后按等级发赏钱,她没份:"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众人倒捧着他去。"这两节内的晴雯都不是孤儿,父母在荣府当差,职位相当高,红玉这两场戏显然来自晴雯金钏儿还未一分为二的早本。早本"红楼梦"前已有金钏儿,因此一定有红玉这两场。
初见这一场快完的时候补叙红玉的来历:"原来这小红本姓林,(批注:'又是个林。')小名红玉,(批注:'"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批注:'妙文。')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叫他小红。"林红玉这名字影射黛玉,黛玉也是怀才不遇,抑郁不忿。此处的批注庚、戚本都有。庚、戚本相同的批注都是较早的,明义所见的"红楼梦"里大概不会没有。即使没有,书中特别着重解释小红这名字的由来,予人印象特深。有了个小红,又是个突出的人物,明义诗中却用"小红"这典故,称麝月为"小红",把人搅糊涂了,那太不可思议。
"帘栊悄悄控金",纱罗的窗帘白天用帐勾起来,正如竹帘白天卷起来,晚上放下。"不识多人何处游",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这句语气非常自然。显然是白昼,丫头们都出去游园了。红玉"因分入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倒也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她是自有大观园以来就派在怡红院打扫看守,当然各处都逛够了,所以只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节,宝玉晚上回来,正月里大家都去赌钱,不是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与明义诗中的时间与情况都不同。
明义廿首诗中还有更明显的与今本情节不符,如第九首:
红罗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夜间袭人的红汗巾换了绿的。今本宝玉借用袭人的绿("松花")汗巾,换来蒋玉菡的红汗巾;夜间袭人系着的汗巾──没提什么颜色──被宝玉换了红的。改写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应当太鲜艳,所以蒋玉菡的汗巾本来是绿色;改为大红,作为婚礼的预兆更富象征性,小旦的衬里衣着鲜艳点也无妨。显然早本"红楼梦"还没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染大红的颜料。第二十八回总批内的"茜香罗"当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时改的。
明义的第八首诗是咏红玉,剩下唯一的疑点是廿首诗中只有这一首写书中人直呼其名。这是因为小红刚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词,正好用这典故。
第二十四回宝玉晚上回来,也是丫头们都出去了,只有红玉一个人在家,与早本"红楼梦"中红玉篦头,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节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与众人出游去向的分别,这三段的异同如下:
茍早本"红楼梦"中,丫头们都出去顽了,红玉独坐。宝玉显然不是初见红玉,否则不会替她篦头。
啕第二十回:丫头们都出去顽了,麝月独坐。麝月是从小伏侍的,当然不是初见。宝玉替她篦头,被晴雯撞见了,当面讥诮他们。
咮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丫头们都出去了,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游玩。红玉自后院走来代倒茶,被秋纹碧痕撞见了,在宝玉背后责骂她。
各点都是咮独异,茍、啕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见这一点,不确定茍有没有。
三段中茍、啕两段犯重,不会同时并存。啕是今本,显然是根据茍改写的。原先是咮、茍,宝玉自从那次初见红玉,又有一次白天回来,只有她一个人看家,长日无聊,替她篦头。今本初见这一场基本上与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见这是她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征,也是她与宝玉下一场戏中的要角。
替她篦头当然远不及替麝月篦头亲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个性上的对照。如果替红玉篦头也被晴雯撞见了,红玉与晴雯一样尖利,倘若忍让些,也是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与麝月地位相等,一样吃醋,对红玉就像是倚势压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后来成为实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现她的为人的──却是套用红玉篦头一段,显然是虚构的,不是实事。这是此书是创作不是自传的又一证。
但是麝月晴雯红玉金钏儿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类推到主要人物上。书中有许多自传性的资料,怎见得不是自传性的小说?
第二十一回总批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红楼梦"末回情榜宝玉评语。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三详红楼梦(8)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是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合宝玉的特殊身分──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迹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玉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题纲写得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这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石头记本意"亦即"执笔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认为后人批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闻曲等事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别处常批"有是语"、"真有是事",但是宝黛文字中除了上学辞别的一小段之外,从来没有过。
黛玉这人物发展下去,作者视为他理想的女性两极化的一端。脂砚在这一点上却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执笔,恐怕会提早把红楼梦写成"红楼圆梦"了。
书中有些细节,如贾母给秦钟一个金魁星作见面礼,合欢花酿酒等等,都经批者指出是纪实,也有作者自身的经验,例如年纪稍大就需要迁出园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过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内有:"……况此亦是余旧日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写小说的间或把自己的经验用进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细节套用实事,往往是这种地方最显出作者对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实感。作者的个性渗入书中主角的,也是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作者大都需要与主角多少有点认同。这都不能构成自传性小说的条件。书中的"戏肉"都是虚构的──前面指出的有闻曲、葬花,包括一切较重要的宝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场、金钏儿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寿礼,庚本句下批注:"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可见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虚构的情节。至于七十回后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们眼看着它从金钏儿之死蜕变出来。
我在"二详红楼梦"里认为第八回的几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为上联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而读者并不知道为什么称莺儿为"金莺"──除非是因为宝钗的金锁使她成为"金玉姻缘"中的金,所以她的丫头莺儿也是金莺?──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莺儿姓黄,原名金莺,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后才有第八回这副回目。我举的这理由其实不充足──较后的一回不一定是后写的。当然我们现在知道第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当时附带加上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回内叙述莺儿原名黄金莺,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黄金莺"去对"白玉钏"。因此金莺这名字与金钏儿姊妹同是后添的,第八回有金莺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八回属于此书基层,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来,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时候改写第八回,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几处,下一年诗联期又经畸笏整理重抄,同时作者又在别的本子上修改这三回的语言,使它更北方口语化,但是各本仍旧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遗迹。所以金钏儿玉钏儿这两个后添的人物虽然加添得相当早,仍旧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纷歧的回目中是有金莺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条眉批:"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春夏是畸笏批书的时间。戚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着"清蒙古王府本'石头记'"录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条批: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摔玉伤心,"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旁批: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