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双十一乱象(怎样看待双十一疯狂购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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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购物节,再次点燃了人们的消费热情。然而,细心的人们可能会发现,今年各大电商平台在公布数据时都表现得非常谨慎,不再将成交额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这背后的原因有两个:首先,多年来,“双十一”的成交额屡创新高,获得了无数的曝光,但也逐渐陷入了高处不胜寒的困境。随着消费者理性消费的回归,打破纪录创造奇迹的难度越来越大。其次,电商平台“双十一”神话的背后,充斥着诸多乱象。例如,商家擅发营销短信、虚购原价、二选一、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这些行为不仅让消费者感到愤怒,也严重影响了平台的声誉。
我国市场监管总局最近下发的《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明确禁止商家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进行促销。此外,该文件还提出要“杜绝虚假宣传”和“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然而,一些商家推出的商品预售价却高于直接支付价,这显然属于不履行价格承诺,涉嫌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些套路,我们应当从三个层面进行审视。首先,这些行为涉嫌违规违法,并非小事。如果商家声称预售期的价格是全年最低价,但实际预付价高于直接支付价格,这就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显然,如果不是最大优惠,消费者没有必要先支付定金。

其次,监管部门有责任及时亮剑,依法依规惩处不法商家。一些商家为了眼前利益,一再坑骗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的禁令置若罔闻。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必须依法从严处理,罚得他们肉疼,让他们知道触犯法律会付出代价。
最后,我们应该健全维权渠道,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平台上的商家那么多,难免有一些害群之马。面对这些害群之马,我们不能任其横行,而是必须除之。按照购物平台的保价服务标准,消费者在发现商品实际支付价格更低后,有权向商家提出退款。然而,从调查情况来看,消费者维权的道路常常颇为艰难。对此,平台应该主持公道,不能跟商家穿一条裤子。
从最初“剁手”“薅羊毛”式的购物狂欢,到如今理性消费、品质消费渐成主流,“双十一”应该把真诚奉献给消费者,加快从营销导向切换到科技导向,从流量大战、销量大战变为“含科量”大战。只有这样,“双十一”才能成为平台和商家展示一年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成果的节日,成为品质和科技双重导向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