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了,你好安康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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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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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2024年3月30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内容,并确保打印的准考证内容完整、照片清晰,否则后果自负。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提前到达考点,有序排队,向公安人员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
2.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入座,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为违纪。
4.应聘人员需携带的考试工具为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外物品存放处。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5.本次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应聘人员只入场一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有任何填涂答题卡和试卷的行为,按违纪处理。待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7.请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的准备。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充分考虑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和停车场地容量。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请应聘人员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避免走错考点、进错考场,延误考试。
四、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人事考试机构将会同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五、考点地址
本次考试共设置十个考点:
安康市初级中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45号;
安康市第一小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7号;
汉滨初级中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
汉滨区培新小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培新街77号;
汉滨区果园小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陵园街54号;
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原汉滨初中高新校区)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居尚路东段南侧;
高新区第一小学(高新一小)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居尚路4号;
安康市第一小学高新校区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安康学院(江北校区)
地址:安康市安康大道中段(高新区创业大厦对面)(应聘人员应从创业大厦公交站处学校大门进入考点学校。因考点大门与教学楼之间有一定距离,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东段南侧(四季花园酒店隔壁)。
建议提前踩点做好出行规划注意出行安全
熟悉考场布局避免走错考场预祝考试顺利!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关于G5京昆高速西汉段西安方向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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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G5京昆高速西汉段K1148+532中桥进行应急养护工程施工,为确保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于2024年3月21日至4月30日期间对京昆高速西汉段西安方向进行交通管制分流,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前往西安方向的车辆请按以下两种方案绕行:
方案一:从G5京昆高速梁山立交转G85银昆高速经宝鸡前往西安。
方案二:从G5京昆高速谢家营立交转G7011十天高速经安康前往西安。
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汉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分公司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汉宁分公司
2024年3月21日
西安·安康书画交流展在市群艺馆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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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由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安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西安市群艺馆、安康市群艺馆、安康学院艺术学院承办的“同饮安康水共书长安情”——西安·安康书画交流展在市群艺馆正式开幕。来自两地的艺术家、书画爱好者以及参展群众共百余人参加了开幕式。
本次展览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突出主旋律,以中国书画独特的艺术魅力展现传统优秀文化的时代风采和秦岭巴山、汉江渭水的自然人文景观。展览入选的60幅书画作品,或大气磅礴,或飘逸洒脱,或古朴中正,或灵秀清新,各有特色、各擅所长,生动书写描绘出了三秦大地如诗如画的新时代盛世图景。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馆长周墙表示:“近年来,西安和安康注重搭建区域公共文化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区域共建共享的文化合作机制不断走向深入;两地的书画家,更是担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积极传承弘扬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精神,奋力为三秦百姓奉献出更多有温度、有高度、有深度的文艺作品。此次交流展的举办,不仅为两地艺术家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交流技艺的平台,也将为广大市民群众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和精神享受。”
交流团还将到汉滨区流水古镇等地开展采风创作、交流培训等活动。交流展将持续到4月15日,面向社会开放。
国内综合
关系6G、人工智能等,最新行动计划!18部门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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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速览——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就2024年至2025年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具体任务。
●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
●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
●建立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国家标准立项预评审绿色通道,推动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
●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现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民政部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为扎实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实施,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使标准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
(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强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产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等标准。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
二、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
(三)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加快补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短板。制修订一批工业基础标准,助推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产业融合标准制定。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相关标准,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测试评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标准。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推动矿山、冶金、石化、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健全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强化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重点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数字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标准升级。实施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快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迭代,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支持协调统一的智能家居标准,完善智能家电、电动家具家居用品标准体系。健全消费类电子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多品种、多品牌智能电子产品、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互联互通。持续强化纺织服装、鞋类箱包、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配套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完善充电桩、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标准,加快大功率直流充电系列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充电桩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现代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加快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联程联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研制基于平台经济的大宗物资和散装商品编码等商贸、交通出行、物流等相关标准,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消费。健全体育标准,制定并完善群众健身、冰雪运动、体育赛事、体育场所、体育用品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聚焦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持续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产业创新发展标准化示范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产业链配套标准链。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健全工业母机、新型显示等重要产业链标准体系,组建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链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同步推动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相关方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急需,加快研制配套标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化技术组织联络联动,推动上下游各环节各领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成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50个,引领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在移动通信网、固定宽带网、空间信息、新型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研制,加快健全标准体系,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等融合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快标准研制,释放新型基础设施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九)持续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标准,推动钢铁、铝、塑料、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等基础共性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足迹核算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能耗和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指标,加快新兴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等配套标准。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超前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研究制定,促进关键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协同推进。制定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标准,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定水土保持碳汇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海洋、化学品、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标准,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标准,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研制20项家用电器、车辆、船舶、通用机械等产品噪声相关标准。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管理标准,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与修复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保护、利用、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等技术规范编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生态系统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化建设,研制一体化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等相关指南,加快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修复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标准制定和应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气候风险评估、气候变化适应等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加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重点领域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建设。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类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评估标准,逐步建设覆盖规划编制管理全流程的相关标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体系,开展耕地(土壤)资源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质量抽检等标准研制。完善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标准。开展海洋地质调查评价、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标准制修订,完善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等海洋资源资产监测标准,重点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等标准研制。完善集蓄雨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加强绿色投入品、农业节水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强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修订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标准。加强工业企业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标准研制,探索研究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研制尾矿、煤矸石、冶炼渣、磷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实施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开展60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修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加快完善绿色采购、绿色流通、绿色评定等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引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引领。持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覆盖范围,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完善食品化妆品、快递物流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深入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研究制定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建立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
(十四)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标准基础,建立健全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农田水利管护、农资质量和基础设施标准。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品牌评价、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减损增效及乡村旅游标准。制修订农业领域标准700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强化数字乡村、乡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制定。加快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保洁照明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建设。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中央网信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与监测、城市综合管理与监督、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评价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加强城市交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规划建设运营协同衔接水平。健全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持续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开展30个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行政管理标准化效能。完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健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中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民热线运行等领域标准,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评估评价标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执法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基础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共享,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基础标准研制,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进医用机器人、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分子诊断技术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完善高风险传染性疾病诊断、防护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加快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环境健康调查监测等标准制定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病证诊断、临床疗效评价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认知障碍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家政电商标准制修订。建设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0个,强化养老、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制修订50项适老化改造国家标准,推动家居环境、交通出行、社区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标准适老化升级,为老年人创造更加舒适便利的环境。〔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
(二十一)拓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完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标准合作,不断深化东北亚、亚太、欧洲、东盟等区域标准化合作,进一步拓展与非洲、泛美、海湾阿拉伯国家、大洋洲等区域和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关系,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与共建国家开展人员交流培训,以标准化合作促进产业和经贸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标准化战略对接和重点领域标准互认,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开展标准化信息交流,为共建国家提供标准信息服务。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国际贸易、海外工程建设、技术交流合作过程中,加强与共建国家在技术层面的标准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的作用,积极履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理事国和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重要政策规则制定,做好本地化实施应用,参加各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路线图、白皮书、标准化效益评估报告等研究编制工作,凝练实践经验,提出中国建议。按照国际标准组织需求选派工作人员,支持国际标准组织来华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积极推动国际标准研制。积极参加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等行业性国际组织活动,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等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贡献中国智慧。深入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数字技术、热带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在温室气体减排、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持续金融、矿山安全、航运贸易数字化、信息通信、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等领域制定一批国际标准。打造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健全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机制。制定实施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指导意见,加快我国标准化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支持民营企业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促进国内标准组织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国内对口单位协同发展,推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一致性程度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实现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进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根据运行实践提出标准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二十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健全统一协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强化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社会治安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进一步提高强制性国家标准覆盖面、权威性。系统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加快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制定一批填补空白、引领发展的高水平团体标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增强企业标准“领跑者”有效性、影响力,形成以企业标准“领跑”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格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三十)深化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持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加强标准化共性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研究。持续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深入开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我国标准化工作需求研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定(WTO/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标准工作研究。开展合规管理、环境社会治理(ESG)、边境后规则等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积极推进标准数字化研究,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开展标准数字化试点。充分发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智库作用,强化国际国内重要标准化事项专家论证及决策咨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商务部、中国工程院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加强标准试验验证。制定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与管理办法,对标准验证点建设运行和标准验证项目实施一体化管理。设立不少于50个国家标准验证点。推动检验测试方法、检验设备、标准样品等自主创新、协同配套。围绕新兴领域和优势领域,参与国际标准验证,为中外标准体系兼容和互认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一体化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强多层次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普通高等教育,推进标准化技术职业教育,推进标准化领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开展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统计,建设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培养数据库,建设一批国家级标准化人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推广“科研团队+标准研制团队”融通发展模式,培养选拔一批标准化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企业标准化总监。鼓励技术委员会参与高校标准化课程体系、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协同推进标准化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进一步丰富标准云课、委员网络讲堂课程资源,广泛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依托行业、地方、科研机构和高校,建设一批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青年英才选培活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组织实施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在城市社区建设嵌入式民政服务设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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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四个着力”任务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围绕日间照料、社区助餐、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困难救助、社会组织孵化等方面需求,聚焦创造高品质生活,推动社区服务设施有机嵌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社区,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争做西部示范。
(二)建设目标
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工作基础、财力水平等因素,鼓励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市选取50至100个城市社区,推进试点建设。力争到2025年,社区服务设施稳步增加,实现各类设施达到100%覆盖,基本建成与居民基本民生保障需求相适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社区民政服务设施体系,在西部发挥示范效应。到2027年,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社区服务设施体系全面建成,服务设施在全覆盖的基础上提质增效,扩展服务范围、内容,满足群众优质、便捷、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在西部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并在有效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更多城市和社区推开。
二、建设内容
(一)日间照料中心。居民户数在1000户以上的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床位数不少于10张,有条件的可设置一定的护理型床位,为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等生活照料服务。娱乐室、文化活动室等与社区共享面积不应超过日间照料中心面积的30%。日间照料中心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等。其中: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老年人保健康复用房可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老年人娱乐用房可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辅助用房可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
(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站)应综合考虑辖区内未成年人数量、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工作内容等因素进行设置,可单独设置或采取“社工站+未保站”双站合一方式设置,也可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实践基地、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设置。未保站应设置不少于3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功能区(含监护床位),向服务对象提供监护指导、心理辅导、法律援助、个案服务、危机干预、活动学习、转介等服务。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未保站日常工作管理,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充分发挥社工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引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信息排查、强制报告等相关工作。
(五)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工作室。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大厅),建设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工作室,负责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协助申办救助、走访排查以及探访探视等工作。工作室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5-20平方米,配有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提供互联网办公等条件。工作室按照“1+X”要求设置。“1”是指面向困难群众咨询服务的综合窗口,“X”包括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救助成效展示区、培训议事区和日常办公区等,在功能设置上应体现主动、精准、温暖、长效、智慧的救助服务特色。
三、工作要求
(二)强化要素支撑。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要促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负责落实建设资金。省级民政部门根据每年可用于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中省补助资金规模,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安排使用中省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中央彩票公益金和省级福彩公益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给予补助。
(三)营造发展环境。各地要总结建设经验并组织开展交流互鉴,推动具有示范效应的建设模式和改革举措及时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实际意义、实践要求、工作成效等方面政策研究和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居民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民政厅
2024年3月19日
天气预报
今天白天晴间多云,高温28度,低温6度。较适宜晨练;感冒指数3级;森林火险等级较高;29日晴天;30日晴转多云。(安康市气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