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数字科技等多人,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警示函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等多人,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警示函

2024年5月29日,浙江证监局公告,浙江富润数字科技及董事长陈黎伟、总经理赵林中、财务总监王坚、董事会秘书彭超因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根据规定,相关责任人员需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诉讼。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