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供销社多举措加强社有企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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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供销社多举措加强社有企业监督管理

近年来,泰安市供销社采取多种举措加强社有企业监管。

理顺管理体制。针对社有企业产权不清晰的情况,市供销社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社企分开、双线运行的要求,协调各方,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直属企业股权进行理顺,明确市供销社与出资企业的层级关系;从机关工作人员中选派监事,强化对直属企业的监督。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理事会主任担任,办公室、财务会计科、资产管理科等多个科室、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工作力量。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负责社有企业的基础管理,审核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健全监管制度。泰安市供销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参照省社有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泰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泰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泰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完善了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社有企业的监管职责。下一步将指导直属企业修订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加快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为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制度保障。

泰安市供销社多举措加强社有企业监督管理

规范企业运营。明确工作重点,指导企业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规范资产出租。对外出租原则上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重大资产出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报市供销社审批;针对新冠疫情影响,督促企业密切与承租方的联系,及时掌握动态情况,保证资产出租按约定履行。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资金出借,加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设立财务核算中心,强化对直属企业的财务管理,根据企业实际严格按照流程报批支出。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组织考察学习、开展合同管理专项整治、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大众报业·客户端记者曹儒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