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理财收益(春节理财产品)
- 编辑:admin - 点击数:849春节理财收益(春节理财产品)
一、什么理财最安全收益最高,什么银行理财收益最高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理财的需求日益增加。在众多理财产品中,大家都希望找到一种既安全又能获得较高收益的方式。然而,实际上,追求高收益往往会伴随着更大的风险,而过于注重安全则可能导致收益微薄。因此,寻找一种既安全又能获得高收益的理财方式似乎成为了许多人的共同追求。本文将针对此话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思考和建议。
二、建行买的理财怎么查收益
文 | AI财经社 实习生 孙浪
编 | 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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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负盈亏的基金投资者来说,亏了便等于自认倒霉的道理,在8月的一纸判决书中被改变了。
96万亏掉57万
法院认为,建行恩济支行存在两条过错,首先,银行经过对王某的风险评估,仍然向王某推荐风险较大,不适宜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时,银行也没有按照监管要求,让王某书面确认,以证明是主动购买相关产品。
其次,建行恩济支行未向王某说明涉案基金的运作方式和风险情况,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在审理过程中,建行方面提出了数点辩称意见。
第一,建行方面表示,涉诉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部分代销机构把这款基金确定为中等风险,适合王某购买。但法院认为,上述相关方均与基金有利害关系,评级缺乏客观性,并且和基金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不一致,不予采纳。
第二,建行方面称,王某买基金的时候,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投资人风险提示确认书》上面签字确认。但法院认为,这些内容是一般性的通用条款,不是王某买基金的具体说明和相关内容,因此王某的签字行为不能免除建行方面的相关说明义务,也不能减轻其相关过错。
与此同时,法院并没有全盘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对于王某要求赔偿赎回之后的利息,法院予以了驳回。
一审判决后,建行方面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二审期间提交了一份由银监部门出具的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置结果登记表,证明针对王某投诉的情况,监管部门未认定建行恩济支行存在任何不当行为,也未作出处置。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这一证据并未体现银监部门的调查过程,载明的结论也不明确。因此,2018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宣布驳回建行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建行方面又向北京市高院提出再审,但今年7月,北京市高院再度宣布驳回再审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书显示,原告王某为金融审判人员。8月23日,AI财经社曾尝试联系当事方及代理律师,但未获得回应。
三、工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在途是什么意思"在途"是指工行理财产品已经购买或者转出,但尚未到达您的银行账户,正在路上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产品的收益也会继续产生,并计入该理财产品的累计收益中。因此,在途收益是指工行理财产品在转出到银行账户之前所产生的收益。一般来说,在途收益与转出日和到账日有关,具体时间根据您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和交易规则而定。如果您对具体情况不确定,建议您查看工行网站或者咨询当地
工商银行
分支机构进行了解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