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购物维权难?专家聚焦解读网购质量问题和“傍名牌”现象

对此,电商发布为您汇集专家点评,一起来看看直播带货和网购商品聚焦的质量问题和“傍名牌”现象,消费者又应如何维权?

8日下午,当事电商平台工作人员则表示,平台是不允许售卖假货的,如果用户在购买过程中发现商品有问题,可以联系他们进行处理,一旦平台核实将对卖家的售假行为严肃处罚。

企查查APP显示,“潘飘飞丝”商标所属公司为广州市隆琪儿化妆品有限公司,该商标注册于2018年12月21日,国际分类属于3类日化用品,商标状态为“异议程序完成”。

企查查显示,广州市隆琪儿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吴加喜,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公司由吴加喜、徐燕珊共同控股。

除了申请“潘飘飞丝”商标外,该公司申请的商标还包括“御坊资来雅”、“清丝扬”、“爆泊泉”、“伊曼兰啊道芙”等,国际分类皆为3类日化用品。

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因假冒注册商标罪、侵害商标权纠纷,多次被起诉。此外,该公司还有多次抽查检查不合格情况,抽检结果为“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一起来看看专家怎么说:

专家观点1

对此,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专家智库成员、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跨境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浙江省钱塘数字贸易研究院副秘书长张正荣博士表示:

这一事件的网络直播带货,属于通过“傍名牌”的方式造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从三点可以看出:

一是从商业角度,商品的外观包装与知名品牌类似,且标识“潘飘飞丝”,这令消费者产生了“出了三家的联名款”的联想,无疑是利用知名品牌的认知度与美誉度扩大流量与销售;

二是从法律角度,外观包装与品名等,属于知识产权,知名企业往往对其进行了法律保护,“傍名牌”属于侵权行为;而该公司的“潘飘飞丝”商标状态为“异议程序完成”;

三是从商品角度,该商品质量堪忧,消费者反映“洗发水起泡较少,不太好用”。综合上述三个方面,该事件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

从消费者的角度,一旦在直播带货商业活动中被欺诈,可以合理合法地保护个人权益,争取退货与索赔。

首先,线上市场仍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傍名牌”,商品质量不符合宣传等在线下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在线上同样违法、违规,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处理纠纷。

再者,消费者应当对数字经济中新业态的出现增加认知,在享受直播等服务的同时,也增强风险意识。

(1)数字贸易规则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2)数字新业态的管理机制完善;

(3)电子商务中的平台管理与创新的平衡。

专家观点2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专家智库成员、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商学院副教授张树人博士认为:

数字经济时代网购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一些问题及挑战。核心矛盾是线下组织运行的市场监管力量与线上进行的网购市场经济活动间存在时空维度差。市场监管、工商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品牌权益保护等等大多依赖于线下各类组织机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以线下时空为运行时空,而网购行为则发生在互联网数字时空,简单的网购涉及的行为主体可能分散在不同区域,带来的问题有:

1、难以界定责任主体,各个环节都可能外包分散不同的区域,网购带货方和商家和发货方以及销售行为发生实际地点可能都不在同一个区域,到底应该归属哪个具体的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不清晰;

2、平台自我监管机制缺乏外部约束,虽然一些网购平台具有消费者投诉处理的流程,但缺乏公共的公立的第三方对平台的投诉和监管;

3、消费者投诉不方便,力量过于分散,相对于卖家,消费者是低频行为,信息不对称,维权付出精力和收益也不对称,而对造假方来说,互联网时空让逃匿和规避责任更隐蔽,成本更低,或更难以追究责任,比如一些违规行为主体往往会在不同平台成立多个虚拟网店主体,多地多头运营。

因此,他建议:

直播购物维权难?专家聚焦解读网购质量问题和“傍名牌”现象

增加市场监管力量和组织方式的数字化赋能,比如有公权机构建立接受消费者权益投诉和权益保护的公共平台,对网购平台的治理进行有效的约束,比如强制要求网购平台提供消费者一键投诉,自动截屏或上报可疑交易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数字化赋能是关键,有助于有效激发组织力量,消费者力量,以及品牌厂商的力量,借助于大数据算法,形成对假货仿冒商品的制约。

责编|电商发布方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