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如家发现暗藏摄像头,酒店别只顾着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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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顾客入住安全,是酒店经营的底线所在。
近日,有网友入住福建厦门一如家酒店时,在房间内发现微型摄像头。警察调查发现,摄像头系刘某煌先前入住时,将微型摄像头安装到房间筒灯内,用于偷拍他人隐私,目前未发现上传网络。酒店经理回应称,他们也是受害方,之前不知情,事后排查其他房间无发现异常。(7月15日澎湃新闻)
相较于摄像头给个人隐私、安全和心理带来的极大伤害,轻飘飘的一句“酒店也是受害方”,恐怕难以消除消费者对如家酒店入住安全的疑虑和对酒店偷拍的恐慌,更无法摆脱管理不当、排查不力、试图甩锅的嫌疑。
诚然,从警方的调查来看,摄像头是早先的住客安装,从这个角度来讲,酒店算是受害方。可是,微型摄像头藏在酒店房间内,将客人的隐私曝光在不法偷窥者眼皮底下,酒店方却丝毫不觉,反而要靠顾客发现。顾客都能发现的偷拍摄像头,那酒店经营方排查起来不是更为容易?但凡酒店稍稍尽到安全保障责任,也不至于总是在摄像头被揪出来之后大声喊冤。就此而言,正是酒店的责任缺失,才助长了酒店偷拍摄像头横行的嚣张气焰,酒店没有任何理由自称“受害方”。
消费者花了钱,酒店就有义务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住宿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宾馆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自诩致力于打造“工作与旅途中可信任的‘家’”的如家酒店,如果连消费者最基本的隐私和安全都无法保障,又怎么会让入住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事实上,这已不是消费者第一次在如家发现微型摄像头。2019年,有住客在入住大连一家如家酒店时,从电源插座上发现了微型摄像装备,且仍在工作中。而更加如出一辙的是酒店方也表示自己是“受害方”,如家集团回应称已在第一时间排查所有房间,均无异常,以后将加强管理,加强酒店设备巡查。
如出一辙的喊冤、排查和加强管理,但酒店管理方是否真的吸取了教训,是否真的将日常排查偷拍设备纳入了酒店管理日程,这一切恐怕还要打个问号。但现实情况是,害怕被偷拍已经成了不少消费者入住酒店时的首要顾虑,甚至不少人戏言“住酒店也要自带帐篷”。其实,比偷拍更为严重的,恰恰是一次次的偷拍事件曝光后,酒店的加强管理和排查仍然只是停留在口号和纸面上。
防偷拍是酒店的责任和义务,面对无穷无尽的偷拍事件,酒店不能寄希望于消费者化身侦探,找出隐藏在暗处的摄像头,而应该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和排查义务。只有酒店将摄像头排查变成酒店的日常工作,微型摄像装备才能无处遁形,顾客才能真正住得安心。
保障顾客入住安全,是酒店经营的底线所在。而只会事后喊冤,却疏于事前的安全防范,是只会甩锅的本末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