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起诉自己无证销售]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起诉,开发商举报自己背后原因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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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的部分消费者在2016年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购买了一楼盘的房屋,并支付全款。然而,两年过去了,开发商却以当时该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对此,消费者们无法接受,他们认为开发商此举完全是由于近两年房价水涨船高,试图废止先前合同,以如今的高价重新销售。目前,当地法院已经受理了涉及12套房屋的系列案件并相继开庭审理。
关于此事,羿克律师表示,内部认购合同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质要件,且已实际履行,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一旦成立,应受法律保护。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无效合同必须是效力性规范,管理性规范不能适用。因此,开发商以自己的过错主张无效合同的说法不能成立。
开发商主张双方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无效的理由是涉案房屋直至2018年6月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而,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市场科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6年的确曾就紫杉庄园项目存在的违规销售问题进行过处罚,而事后开发商曾回复称已经进行了整改清退。如果开发商当时及时对无证销售房屋进行清退,是否就可以避免如今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然而,开发商在2016年8月就已被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下达行政处罚书,要求停止销售,并对无证销售的房屋进行清退。
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市场科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年初再次接到群众举报该项目违规销售问题,又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对于涉案的12套房屋,房管部门已要求暂不得销售。
尽管该项目目前已正式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对于这12套房屋,房管部门仍要求暂不得销售。如果开发商违反了预售许可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款。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款,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寻求法律救济。